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中外人文交流综合专项项目成交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09-03

一、项目编号:MOE-GJS-2021-02(招标文件编号:无)

二、项目名称:中外人文交流综合专项项目

三、成交信息

供应商名称: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

供应商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交流大厦

成交金额:120.00万元
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
服务名称:中外人文交流综合专项

服务范围:开展中外人文交流宣传工作,普及人文交流理念,宣传人文交流政策,介绍人文交流活动,推广人文交流项目,进一步增强网站的宣传效果,有效提升中外人文交流的影响力。开展2020年中外人文交流研究课题评估。对27家中外人文交流研究中心承担的课题,进行收集、整理、梳理材料和形式初审,最终评议优秀课题,总结每组课题在中外人文交流研究方面的创新和亮点,分析课题评审和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并提出对中外人文交流研究课题建设的工作建议。

服务要求:一是规范有序开展2020年中外人文交流研究课题评估工作,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案和评审标准,完成课题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初审,组织专家团队采取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对课题提出评审意见,研究形成评审报告。二是组织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的宣传工作,普及人文交流理念,宣传人文交流政策,介绍人文交流活动,推广人文交流项目,增强宣传效果,有效提升中外人文交流的影响力。三是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网站建设管理工作,组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网络攻防应急演练,进一步加固网站防护措施,提升网络安全应急能力,为中外人文交流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和辅助作用。

服务时间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

服务标准:一是以中央文件精神为遵循,以中办国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》和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为指南和依据,加强人文交流相关知识和理念的教育、传播与实践。二是以科学性和客观性为遵循,以增提升中外人文交流研究的深度、广度和质量为根本目的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保证评估工作有序开展。三是协同推进,通过开展课题评估以及加强网络宣传技术保障能力和宣传能力,提高宣介人文交流政策和相关活动的水平,推广人文交流项目,促进人文交流理念的普及,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事业发展。
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张朝意、王栋、刘贞晔
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
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:

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:0.00万元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
八、其它补充事宜
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 称: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

联系方式:张静,010-66097181

2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黄慧华

电 话:010-66093020